燈具安規
燈具是分配、透過或改變一個或多個光源發出光線的器具.它包括支承、同定和保護光源所必需的所有部件,以及必需的電路輔助裝置和將它們連接到電源的裝置,但不包括光源本身。照明燈具及其控制裝置產品主要類型包括:燈具、普通燈具、通用燈具、可調節燈具、組合燈具、固定式燈具、可移式燈具、嵌入式燈具等
不同的燈具所適用的標準不一,但是測試項目大同小異,
標記與說明、結構、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、接地規定、防觸電保護、防塵,防固體異物和防水、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、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、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、耐熱,耐火和耐起痕、螺紋接線端子、無螺紋接線端子和電氣連接件、帶電部件是否會引起觸電的試驗、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的測量、異常狀態、耐腐蝕、藍光危害、光生物安全。
照明燈具產品除了常規的電氣方面的安規測試之外,還包括光生物的藍光危害問題,由波長主要介于400nm與500nm的輻射照射后引起的光化學作用,導致視網膜損傷的潛能。如果照射時間超過10s,這種損害機理起主要作用,而且是熱損害機理的數倍之多。因此越來越多的市場和國家都有此管控要求。